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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广生:实施“走出去”战略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学习《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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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一书出版了。全书内容丰富,高屋建瓴,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对新世纪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通过学习全书,结合我国外经贸发展实际,我对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开放战略,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新的体会。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大举措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中央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与时俱进”理论的充分体现,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和前途的重大战略。江泽民总书记明确指出,在新的条件下扩大对外开放,必须更好地实施“走出去”与“引进来”同时并举、相互促进的开放战略,努力在“走出去”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是发展中大国,石油、天然气以及许多重要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渔业资源等蕴藏量不足,即使国内拥有一定的资源,人均占有量也较低。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国必须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在国际市场上配置资源,加强境外资源开发合作与综合利用,为我国获取重要资源提供相对稳定的来源,实现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经济结构调整如果仅在国内进行,空间相对较小。我国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应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这样才有更大发展空间。我们要发挥我国比较优势,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以成熟技术和设备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同时也有利于我国集中力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的需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向其他成员履行承诺、开放市场的同时,其他成员也向我国开放市场。我们要抓住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充分享受相应权利,实现权利和义务平衡,必须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带动货物、技术和服务出口,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在国际分工与合作中取得有利地位。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深化国际经济合作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希望加强同我国开展多种形式的贸易投资合作和其他经济技术合作。我国企业到这些国家和地区投资,不仅可以增加当地的就业和税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时也会进一步深化我国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团结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积极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顺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需要。经济全球化趋势加速发展,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点和潮流。我国要进一步发展,就要顺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和国际潮流,主动“走出去”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从而不断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在参与经济全球化中趋利避害。实际上,这也是在经济全球化中,在世界范围内从资金、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中分享所获得的效益。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培育我国跨国公司的需要。不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不走向国际市场,我们就不可能培育出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跨国公司。过去我们仅有中化等3家企业进入跨国公司500强,现在已有11家。在新世纪,中国企业要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必须面向世界,“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到国际市场求生存、谋发展。

  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已经起步并初见成效

  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发展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方针后,我国企业开始尝试进入国际市场。经过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我国企业开始较多地进入国际市场,形式日趋多样,步伐明显加快,规模逐步扩大。2000年,中央确立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同时并举、相互促进。今年年初,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轮子一齐转,极大地调动了我国各类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推动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业务不断发展,规模逐步扩大。截至2002年6月底,我国在境外投资设立非金融类经营机构6758家,协议投资总额132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额89亿美元;累计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1053亿美元,完成营业额752亿美元;累计签订对外劳务合作合同额28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20亿美元,外派劳务累计超过260万人次。境外资源开发合作取得初步成效,油气、矿产、林业、渔业等境外资源合作项目运作良好,经济效益逐步显现。我国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开展农业合作、进行跨国并购等方面也已起步并取得一定进展。

  ----形式日趋多样,多元化格局正在逐渐形成。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大多是小型贸易企业、窗口型企业,目前已发展到在境外设立大型加工生产企业和各类实体企业,并由最初以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合作为主发展到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业务方式由初期的简单分包、派遣少量劳务、建立营销渠道等,发展到目前的对外投资办厂、境外加工装配、境外资源开发、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提供境外咨询服务、开展对外农业合作、进行跨国并购等多种形式并举,相互促进。业务分布由初期主要集中在港澳、中东等少数地区发展到目前的180多个国家和地区。

  ----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实力日益增强。通过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不断优化经营主体结构,扶优、扶大、扶强,我国从事跨国经营的各类企业已发展到3万多家。中石油、中石化、华源、海尔等一批骨干企业积极开展跨国经营,取得较好成效。万向、远大空调、新希望等民营企业以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为切入点,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中建、港湾、机械装备、上海建工等大型专业工程公司在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中的优势和骨干作用日益显著,经营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已有39家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杂志评选的世界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行列,11家进入国际工程咨询设计商200强,显示我国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在实施“走出去”战略过程中,我国还培养和锻炼了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熟悉国际惯例的人才。

  ----促进了我国同世界各国和地区友好关系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同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睦邻友好关系,巩固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传统友谊,加强同发达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为我国企业“走出去”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始终坚持“形式多样、讲求实效、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恪守“守约、保质、薄利、重义”的经营理念,一大批高质量、高水平的项目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增进了相互了解,赢得了良好信誉。

  总的来看,我国“走出去”已经起步,但与我国的国际地位和经济实力相比尚有差距,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景看,“走出去”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很大。同时,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也需要“走出去”业务的不断拓展,“走出去”将逐步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内容。可以相信,再经过几年的努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将会取得更大的成效,逐步与进出口贸易、吸收外资一起,共同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要工作思路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条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基本方针的确立,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20多年“引进来”积累的丰硕成果,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经验。过去我国外汇短缺,产品技术和质量不高。现在,我国经济总量、对外贸易、吸收外资和外汇储备均居世界前列,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形成了一些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品,掌握了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部分世界领先技术,对外投资能力逐步增强。许多企业为在更大空间中加快自身发展,“走出去”的愿望日益迫切。

  江泽民总书记在“5?31“讲话中强调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当前,正是为实施“走出去”战略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形式多样、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逐步推进”的方针,加快研究制定各项政策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促进实施“走出去”战略取得新的成效。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统一思想,加快实施。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发挥比较优势,引导推动企业积极稳妥地“走出去”。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要本着“促进有力、保障有效、监管有方”的原则,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形成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合力。驻外经商机构要加强对驻在国(地区)中资企业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各类已经或准备开展跨国经营的企业要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适应跨国经营的需要,发挥“走出去”的主体作用,有效地“走出去”。

  加强信息和政策服务,引导企业选准市场和项目。外经贸部门要建立信息服务网络系统,扩大信息采集渠道,提供境外经营环境、政策环境、项目合作机会、合作伙伴资质等信息。配合高层互访,组织各种形式的国内外企业投资贸易洽谈活动,宣传推介企业,提高企业知名度,帮助企业承揽业务。发挥驻外经商机构、各行业商会和各类中介组织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财务、知识产权和认证等方面的服务。

  加强政策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帮助企业培养一支能够开展跨国经营的高水平企业家和管理人员队伍。鼓励在境外属地化经营,利用当地智力资源,满足跨国经营对人才的需要。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对外投资合作便利化。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主要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境外投资合作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保障投资者权益。加快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废除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行政审批。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简化人员出入境手续,在贷款、保险、担保、外汇、退税以及境外施工设备、生活物资和带动的出口商品在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提供便利。

  完善促进措施,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在引导企业用好境外带料加工装配、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出口信贷及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等现有鼓励政策的同时,借鉴国际经验,抓紧制定财政、金融、保险、税收、外汇、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等各种新的促进政策措施,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充分发挥商业贷款、优惠贷款、无息贷款和发展援助的作用,鼓励企业带资承包,在境外承揽大项目,促进扩大出口。研究探讨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利用国际商业贷款,增加资本金。

  建立保障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方面的立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运用我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利,加强多双边经贸磋商,减少和排除境外各种贸易投资壁垒。抓紧签订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司法协助协定、经济合作协定、贸易投资协定、社会保险协定等政府间协定。继续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国际多边投资框架(MFI)的谈判,在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程中维护我国利益。建立危机应急工作机制。加强领事保护,制定境外企业和人员领事保护实施办法,维护我国境外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加大监管力度,促进稳步发展。本着“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外汇、税收和国有资产安全为核心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监管体制。加强宏观调控,建立预警机制。建立科学的统计制度和国家数据库。严格税收管理和外汇管理,严厉打击偷税、逃税、逃汇、套汇、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同类型的境外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年审制度。国内投资主体要建立对境外机构负责人在资金调拨、境外融资、股权和其它权益转让、再投资及担保等方面的权力制约机制。制定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走出去”,一要积极,二要稳妥,避免一哄而上,切忌盲目性。“走出去”一定要讲效益、求发展。

  新世纪的中国,是更加开放的中国。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所有从事外经贸工作的同志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自觉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继续做好“引进来”各项工作的同时,把“走出去”这一国家战略组织实施好,努力推动“走出去”战略尽快取得明显进展,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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