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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机遇 开创投资合作新局面--在“中国:资本之年”论坛上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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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非常高兴参加“中国:资本之年”论坛。我谨代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吸收外商投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不动摇,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今年1-10月,中国吸收外资取得重要进展。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630家,增长35%;合同外资金额750亿美元,增长3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47亿美元,增长20%。预计2002年全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将超过500亿美元,中国有望成为2002年世界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截至2002年10月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约42万家,合同外资金额8202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4399亿美元。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世界投资报告》,中国已连续9年位居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吸收外资首位。

  在吸收外资规模稳步扩大的同时,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的重点,已从一般制造业发展到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也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全球5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中已有400多家在华设立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机构约400家。随着国际产业结构的加快调整和转移,外商对华投资的步伐在不断加快,领域进一步拓宽,质量和水平继续提高,中国已成为全球瞩目的外商投资首选地之一。

  今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一年,中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继续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这将为外商来华投资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创造更多更好的机遇。

  --严格履行开放市场的承诺,为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创造了有利条件。从2002年1月1日起,我国大幅降低了5000多个税号商品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15.3%降至12%,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税率降至零;减少非关税措施,取消了一批产品的配额、许可证和特定招标管理。

  --清理了涉外经济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法律环境。根据WTO规则和中国对外承诺,共清理法规文件约2300件,其中废止830件,修订325件,基本完成了涉外经济法律法规清理修订工作,以三大基本法律及其实施细则为主体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

  --对外开放领域进一步拓宽。根据我对外承诺,中国制订和完善了金融、保险、电信、外贸、商业、运输、建筑、旅游、证券、基金、建筑及中介服务等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服务业成为外商投资的新热点,外商对华投资信心不断增强。

  --认真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按照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的要求,我国对《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国内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与欧盟等发达国家广泛开展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双边交流合作。

  --按照WTO规则处理多双边贸易争端。针对当前世界贸易保护主义加剧、贸易摩擦增多的新趋势,我们既加强双边磋商,又利用世贸组织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世界贸易的自由化,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包括在华投资企业在内的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积极培训企业人员。通过采取多种方式,有步骤地对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世贸组织基本知识培训,适应了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的迫切需要,为吸收外商投资创造了人文环境。

女士们,先生们,

  去年底,世贸组织成员的贸易部长们在多哈商定了新一轮多边贸易与投资谈判的框架。作为世贸组织成员,中国愿与其他成员一起,积极稳妥地推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推动建立更加开放、公平和合理的多边贸易和投资体制。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各国经济日益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存局面,既加剧了竞争又深化了合作,中国吸收外商投资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当前中国将以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努力为外商来华投资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

  第一,大力改善外商投资的政策法律环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吸收外商投资的法律体系,保持外商投资政策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可预期性和可操作性,努力为外商投资创造统一、稳定、透明、可预见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简化外资审批程序,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的审批制度;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为外商创造良好的行政环境。

  第二,维护和完善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我们将结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决制止对外商投资企业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制度,依法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中国将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积极、稳妥、有序地扩大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完善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规范,健全统一规范的外商投资服务领域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引进国外服务业的现代化理念、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技术手段和现代市场运作方式,改善中国服务业结构,提高中国服务业的水平。

  第四,鼓励外商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产业和配套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我们将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开发和创新技术,促进外商投资兴办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设立更多的先进技术型项目,并将适时在企业注册资本比例限制、工业产权出资条件等方面加大政策引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企业的相关规定,为高科技企业的创办和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吸引外商投资于配套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原材料配件本地化;推动国内中小企业加强对外合作,引进先进适用技术,为大型外商投资企业配套,进入跨国公司全球生产、销售网络。

  第五,积极引导更多跨国公司来华投资。跨国公司是当前世界经济的主导力量。我们将引导跨国公司投资从生产制造型转向研发制造型,采取切实措施鼓励跨国公司来华设立地区总部以及建立跨国采购中心。借鉴国际上购并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中国经济体制特点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加紧完善和制定外商以购并方式投资的可操作性政策规定。进一步修改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推动BOT、特许权转让投资方式、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股票等各项规定的制定与完善。

  第六,进一步促进外商到中西部地区投资。中国的中西部地区幅员辽阔,农牧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丰富,人口众多,市场潜力大,劳动力及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相对较低。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稳步推进,中西部地区的交通、通讯、城市建设等硬件设施明显改观,投资环境趋于改善,生态建设取得很大进展,特色经济发展潜力逐步显现,外商到中西部投资正面临崭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女士们,先生们:

  未来五到十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又一个关键时期。前不久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国在新世纪、新阶段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为中国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及投资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相信,在新世纪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中国仍将成为全球最具投资吸引力的国家之一。我希望,在座的各国工商界朋友切实把握机遇,积极投身中国市场,不断开辟合作渠道,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拓宽投资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为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共创美好明天而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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